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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开展第二轮期刊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科发传播函字〔2020〕4 


    院属有关单位:

      为提升期刊各级责任主体的政治意识和阵地意识,2020年1月22日起科学传播局在全院范围内部署开展期刊自查自纠工作,院属办刊单位均上报了自查自纠材料。经梳理各单位本轮上报的全部自查自纠信息,并与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问题和收集到的专家建议作逐条对比分析,发现部分院属单位及期刊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甚至未上报明确存在的违规行为和问题。

      根据院领导指示精神,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成效,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启动第二轮期刊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地抓好部署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要求院属各办刊单位及期刊逐条对照自查自纠重点内容认真核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制定方案,切实整改,确保期刊各级责任主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阵地意识,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在第一轮自查自纠反馈信息基础上,结合近两年期刊日常管理、年检、审读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和不规范现象,归纳形成第二轮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一)院属办刊单位责任落实方面

      1.未明确期刊工作的分管领导,且领导班子未将期刊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研讨和安排;

      2.未明确分管期刊工作的责任处室;或有责任处室,但对期刊的管理、监督、考核、审批等职责落实不到位;

      3.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4.期刊管理未做到全覆盖,作为期刊的多个主办单位之一,未将实际挂靠在院属单位的期刊、国际合作创办的无CN号期刊等纳入统一管理;

      5.对期刊发展困境、出版不规范行为、从业人员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等现象听之任之,被动作为、慢作为甚至不作为。

      (二)期刊出版规范方面

      1.超越办刊宗旨、定位、文种办刊;

      2.期刊主办单位、出版单位资质不符合《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期刊实际责任主体(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法人)或责任主体名称与期刊出版许可证登记信息不符;

      4.期刊变更刊名、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登记地、业务范围、刊期等注册登记信息,但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5.涉及重大选题、出版增刊,但未经备案核准;

      6.刊发广告,但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注册登记手续;

      7.编校、出版未严格执行《期刊出版形式规范》及其他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要求;

      8.出版伦理规范制度建设不健全,缺少学术不端检测手段,缺少保密审查制度;

      9.同行评议及“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已发表文章质量方面

      各期刊自创刊以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来已经刊发的(包括增刊)的文章中存在:

      1.与办刊宗旨、定位、选题方向不符的“注水稿”、“劣质稿”;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照片等问题且未做处理;

      3.地图使用不规范、涉及国家领土、主权、港澳台及其他时事政治用语表述不正确且未做处理;

      4.出现涉密内容且未做处理;

      5.出现学术不当/不端/知识产权争议现象且未做处理;

      三、工作要求及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属办刊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第二轮期刊自查自纠工作,分管期刊工作的领导对自查自纠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亲自抓,亲自督导,亲自调度,亲自推动,带领责任处室及所属期刊编辑部负责人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二)认真对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院属单位、期刊编辑部要认真对照本通知的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并举一反三;回头审看在第一轮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再次从单位、期刊、文章三个层面开展认真、细致、全面自查,确保把各类问题隐患和违规现象找准、查实。

      (三)严肃整改规范。对查摆出的问题,要着重整改纠偏,院属办刊单位要建立整改工作台帐,逐个问题“挂号”,认真分析审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纠正;需要一个过程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并紧抓整改落实,逐项内容“销号”。

      (四)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一个单位一个报告、一张表格。院属办刊单位期刊责任处室在指导、监督、审核各期刊编辑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汇总、核实院属单位参与创办的所有期刊查摆出的问题和整改方案,结合单位层面的工作部署、组织落实、办刊实际情况、问题梳理分析和整改方案等情况,形成《XX单位第二轮期刊自查自纠报告》,并填报《XX单位第二轮期刊自查自纠信息表》(详见附件),经单位分管期刊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纸质版加盖单位印章并寄送至科学传播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没有发现问题也要填报,实行零报告制度。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五)加强监督检查。院属办刊单位和各期刊要在长和常、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加强期刊工作。科学传播局将持续强化主管部门职责,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结合期刊年度核验、审读、绩效统计等重点工作紧盯整改落实。对未按时完成第二轮自查自纠工作任务或完成质量不高,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或举报核实,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处理。

      联系人:科学传播局科普与出版处 杨子秀 010-68597596 

      邮 箱:kpcb@cashq.ac.cn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国科学院北门


    附件:《XX单位第二轮期刊自查自纠信息表》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2020年4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bsc.cas.cn/tzgg/202005/t20200507_4744901.html

    发布日期: 2020-05-12 浏览: 486